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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調查不開除強奸犯學生(浙大努某某有女友仍騷擾女生)

2022-05-15 08:25:03 編輯:宰福強 來源:
導讀 大家好,綜合小編來為大家講解下。浙大調查不開除強奸犯學生,浙大努某某有女友仍騷擾女生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浙

大家好,綜合小編來為大家講解下。浙大調查不開除強奸犯學生,浙大努某某有女友仍騷擾女生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浙江大學強奸罪學生這個事件這兩天可是霸占了各大熱搜和熱門榜,浙大也被大家推到了風口浪尖,但是浙大到目前為止的行為都讓大家非常失望和憤怒,沒想到一個大學會包庇這樣一個強奸犯,簡直讓人不敢相信。而強奸犯本人至今還沒收到制裁,近日還有人曬出了強奸犯學生的成績單,讓我們一起去看看吧!

  事件:犯強奸罪,學校予以留校察看處分

  近日,浙江大學對犯強奸罪的學生努某某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引發(fā)關注。一名知情人士向封面新聞記者透露,努某某掛科是常態(tài),一份成績單顯示全專業(yè)128人,他累計排名126位。網傳努某曾曬博士女朋友朋友圈,該知情人士確認屬實,“但他在玩游戲的時候,還在‘撩妹’。”

  7月20日晚,一條《浙江大學關于給予努某某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引發(fā)網友關注。決定內容顯示,努某某被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判決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學校給予努某某留校察看處分,期限12個月,自處分決定作出之日起計算,到期可以申請解除。

  網傳的一份說明顯示,努某某所在學院于5月25日召開黨政聯席會議,討論該生違紀處分意見。討論后認為,努某某系初犯,且已強烈悔罪,并懇請獲得改正機會,又因努某某來自貧困地區(qū),又是畢業(yè)生,因此提請學校酌情從輕對該生的違紀處分。這份情況說明也被網友認定是為努某某僅被予以“留校察看”的依據。

  有人曝其曾“強迫小學妹發(fā)生關系”

  網傳的一份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顯示,努某某趁被害人醉酒之際,強吻被害人并強摸被害人陰部,意圖與之發(fā)生性關系。被害人反抗并稱要報警,努某某因害怕而中止。后努某某自己報案,公訴機關認為努某某系犯罪中止,且具有自首情節(jié),在偵查階段認罪認罰,建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可適用緩刑。7月21日下午,封面新聞記者多次電話聯系西湖區(qū)人民法院,但都無人接聽。

  7月21日,有網友爆料稱,2019年4月19日之前,她在某交友APP上與努某某相識,因為努某某說自己搞攝影的,兩人才加了微信。2019年4月19日,努某以邀請該網友看學校為名,約其見面。當晚,兩人到一清吧喝酒。

  該網友表示,其天生酒量好,之前也沒去過酒吧夜店,就答應了。喝酒后發(fā)生的事情,她就無意識了。該網友懷疑,她被下了藥。其表示,當天醒來的時候,已經在一家酒店,“他做了與通報中對那個女生一樣的事情”。

  此外,另據網友爆料稱“努某某之前還曾強迫小學妹發(fā)生關系”,“努某某幾次去酒吧,開臺都是大幾千的那種”,“這位同學糟蹋了20多個女生”。

  7月21日下午2時,封面新聞記者致電浙江大學。一工作人員表示,關于努某某同學的事情,校領導已經在開會重新研究,現在他所在部門還沒有收到研究結果的反饋。學校作出處罰的標準和依據,該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

  其愛攝影常掛科,大三起在外租房

  7月21日,封面新聞記者輾轉聯系上一名知情人士。該知情人稱,努某某喜歡玩攝影,時常買攝影器材。在剛進學校時,努某某曾經拿過學校的補助。因為掛科學校就會停發(fā)補助,后來也不清楚努某某還拿過補助沒有。該知情人表示,努某某掛科是常態(tài)。

  “他的成績在全專業(yè)排名110名左右,我們全專業(yè)就120多人。”該知情人士為封面新聞記者提供了努某某的成績單,2016級土木工程學2019——2020學年秋季學生學業(yè)成績排名主干數據顯示,努某某累計排名在126名,參與排名的總人數,為128人,“這個時候,他的學分為114分。班級的平均水平,已經達到140多分。”

  直到7月20日,網友發(fā)出學校的處分決定后,該知情人士才知道努某某犯了強奸罪。因為4月17日,杭州西湖區(qū)人民法院判決后,努某某還經常在朋友圈里展示自己的女友、畢業(yè)設計、美食等內容。

  對于網傳的展示博士女朋友的朋友圈,經該知情人士確認屬實,“之前就知道他有女朋友,但是他在玩游戲的時候,還在‘撩妹’。”

  7月21日下午5時15分,浙江大學發(fā)布《情況通報》。

  該《情況通報》簡述了事情經過,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判處努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隨后,該生所在學院按照《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相關要求開展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呈報校學生獎懲委員會。

  同時,通報了對努某某作出留校察看處分的依據:6月8日,根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規(guī)定“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的,給予留校察看或者開除學籍處分”,鑒于司法部門認定努某某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節(jié),校學生獎懲委員會會議表決決定給予努某某留校察看處分。

  浙江大學強奸罪學生這個事件這兩天可是霸占了各大熱搜和熱門榜,浙大也被大家推到了風口浪尖,但是浙大到目前為止的行為都讓大家非常失望和憤怒,沒想到一個大學會包庇這樣一個強奸犯,簡直讓人不敢相信。而強奸犯本人至今還沒收到制裁,近日還有人曬出了強奸犯學生的成績單,讓我們一起去看看吧!

  事件:犯強奸罪,學校予以留校察看處分

  近日,浙江大學對犯強奸罪的學生努某某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引發(fā)關注。一名知情人士向封面新聞記者透露,努某某掛科是常態(tài),一份成績單顯示全專業(yè)128人,他累計排名126位。網傳努某曾曬博士女朋友朋友圈,該知情人士確認屬實,“但他在玩游戲的時候,還在‘撩妹’。”

  7月20日晚,一條《浙江大學關于給予努某某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引發(fā)網友關注。決定內容顯示,努某某被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判決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學校給予努某某留校察看處分,期限12個月,自處分決定作出之日起計算,到期可以申請解除。

  網傳的一份說明顯示,努某某所在學院于5月25日召開黨政聯席會議,討論該生違紀處分意見。討論后認為,努某某系初犯,且已強烈悔罪,并懇請獲得改正機會,又因努某某來自貧困地區(qū),又是畢業(yè)生,因此提請學校酌情從輕對該生的違紀處分。這份情況說明也被網友認定是為努某某僅被予以“留校察看”的依據。

  有人曝其曾“強迫小學妹發(fā)生關系”

  網傳的一份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顯示,努某某趁被害人醉酒之際,強吻被害人并強摸被害人陰部,意圖與之發(fā)生性關系。被害人反抗并稱要報警,努某某因害怕而中止。后努某某自己報案,公訴機關認為努某某系犯罪中止,且具有自首情節(jié),在偵查階段認罪認罰,建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可適用緩刑。7月21日下午,封面新聞記者多次電話聯系西湖區(qū)人民法院,但都無人接聽。

  7月21日,有網友爆料稱,2019年4月19日之前,她在某交友APP上與努某某相識,因為努某某說自己搞攝影的,兩人才加了微信。2019年4月19日,努某以邀請該網友看學校為名,約其見面。當晚,兩人到一清吧喝酒。

  此外,《情況通報》還對網友們的進一步反映作出了回應——針對網上反映關于該生的相關情況,學校高度重視,立即啟動了后續(xù)調查。學校以育人為本,致力于營造風清氣正的校園環(huán)境,一定會以事實為依據,嚴肅處理一切違反校紀校規(guī)的行為,絕不姑息。

  本文來源:中國發(fā)展網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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