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要聞 >

鄰里糾紛引發(fā)的正當防衛(wèi)?王某偉案件爭議與上訴

2023-05-11 09:48:49 編輯:闕建曼 來源:
導讀 王某偉案件涉及一場鄰里糾紛引發(fā)的沖突,其行為被一審法院認定為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兩個月。然而,該判決引發(fā)了爭議,并引發(fā)了王

王某偉案件涉及一場鄰里糾紛引發(fā)的沖突,其行為被一審法院認定為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兩個月。然而,該判決引發(fā)了爭議,并引發(fā)了王某偉的上訴。本文將探討案件的爭議焦點以及上訴方的觀點。

2021年2月的某個下午,浙江臺州天臺縣某村發(fā)生了一起鄰里糾紛引發(fā)的沖突。王某偉因鄰居王某兵與其妻子打招呼不滿,引發(fā)糾紛并動手打了王某兵家中的人。隨后,沖突升級,王某偉被追打并逃回家中廚房。在廚房內,王某偉用菜刀砍傷了追進廚房的王某峰和勸架的王某華,導致兩人受傷。一審法院判決王某偉有期徒刑兩年兩個月,但該判決引發(fā)了王某偉的上訴。

本案的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王某偉進入廚房后發(fā)生了什么事情。起訴書和判決書中對事件的經(jīng)過有所不同,不同的當事人和證人口供也存在差異。起訴書稱王某偉在廚房內砍傷他人之前被追打,而判決書則顯示王某偉在逃回廚房時被路邊塑料垃圾桶擊中頭部。此外,關于王某華是否在廚房內勸架以及王某峰是否被圍毆等問題,各方口供也存在不一致之處。

一審法院認定王某偉無端尋釁引發(fā)沖突,并在面對追打時使用菜刀砍擊對方,行為屬于泄憤性質,缺乏防衛(wèi)的意圖和正當性。此外,王某偉在到案后未如實交代致傷工具和行為意圖,不符合自首的成立條件。綜合上述判定,法院判處王某偉有期徒刑兩年兩個月。


免責聲明:本文由用戶上傳,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

最新文章

精彩推薦

圖文推薦

點擊排行

2016-2022 All Rights Reserved.平安財經(jīng)網(wǎng).復制必究 聯(lián)系QQ   備案號:

本站除標明“本站原創(chuàng)”外所有信息均轉載自互聯(lián)網(wǎng)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郵箱:toplearningteam#gmail.com (請將#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