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滾動要聞 >

中國人壽原董事長王濱被判死緩 又一國家高官落馬

2023-09-13 17:05:28 編輯:凌龍永 來源:
導讀 北京時間9月12日,位于山東省的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的董事長王濱進行了公開審理。王濱作為中國人民銀行的董事長,由于犯...

北京時間9月12日,位于山東省的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的董事長王濱進行了公開審理。王濱作為中國人民銀行的董事長,由于犯了受賄罪以及隱瞞境外存款罪,被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之后,還將沒收其個人的所有財產(chǎn),被法院判處死刑之后,又再次判處將會緩期兩年執(zhí)行死刑。

通過我國紀委監(jiān)委對王濱調(diào)查后發(fā)現(xiàn),王濱在1997年到2021年這一期間。自己所在職位的便利條件,私自為有關單位以及個人提供貸款融資上面的幫助。在這一期間,王濱更是私自收受他人所贈予的財物,折合成人民幣已經(jīng)高達了3.25億左右。在2012年的時候,更是公然違反我國對外匯管理制度,私自將5642萬余元人民幣存入親屬在香港為其開設的賬戶之中。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這起貪污案件時,認為王濱私自收受他人賄賂以及違反我國法律法規(guī),私開賬戶已經(jīng)形成了受賄罪以及隱瞞境外存款的罪名。被告人王濱由于收費的數(shù)額已經(jīng)高達上億元,屬于極其嚴重的犯罪情節(jié),王濱的這一行為已經(jīng)為社會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也致使國家和人民蒙受了極大的損失,由于犯罪情節(jié)較為嚴重。根據(jù)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必須止于死刑,王濱的第2項罪名就是隱瞞境外存款罪,這項罪名由于王濱是屬于主動對手。根據(jù)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可以從輕對其進行處罰,在對其進行處罰時,還可以和他所犯的受賄罪合并一起數(shù)罪并罰。在被抓捕歸案之后,被告人將自己所犯罪行如實講述,對自己所犯罪行確認無誤,用積極的將自己所得贓款全部上交,根據(jù)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將會對其進行從輕處罰。


免責聲明:本文由用戶上傳,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

最新文章

精彩推薦

圖文推薦

點擊排行

2016-2022 All Rights Reserved.平安財經(jīng)網(wǎng).復制必究 聯(lián)系QQ   備案號:

本站除標明“本站原創(chuàng)”外所有信息均轉(zhuǎn)載自互聯(lián)網(wǎng)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郵箱:toplearningteam#gmail.com (請將#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