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科技 >

福建省發(fā)布九條措施加速推進“電動福建”建設

2023-06-14 10:17:23 編輯:程嬋義 來源:
導讀 據6月13日消息,福建省工信廳等十部門聯合近日發(fā)布了《全面推進電動福建建設的實施意見(2023—2025年)》,其中包括培育壯大新能源汽車產...

據6月13日消息,福建省工信廳等十部門聯合近日發(fā)布了《全面推進“電動福建”建設的實施意見(2023—2025年)》,其中包括培育壯大新能源汽車產業(yè)鏈、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力度、推動電動船舶全產業(yè)鏈發(fā)展、支持企業(yè)研發(fā)與創(chuàng)新、拓展完善產業(yè)生態(tài)、推進充(換)電及加氫設施建設、營造有利發(fā)展環(huán)境、加強“電動福建”平臺建設和管理、加強保障措施等九條措施。

根據《實施意見》,鼓勵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yè)擴大生產規(guī)模,提升汽車產能利用率。對于年度產能利用率達到60%及以上且產量同比增長,或產能利用率20%以上且產量同比增長50%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yè),將給予單家企業(yè)最高1000萬元的獎勵。

在公共領域進一步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逐年提升公務車領域新能源汽車比重。同時,景區(qū)級別達到4A及以上的用車,將爭取在兩年內基本改用新能源汽車。對于有條件的地級市積極申報國家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試點城市的,將給予專項獎勵1000萬元。

對于在政府投資的公共停車場(點)等按時計費的新能源汽車(運營車輛除外),首次停車將免收2小時(含)車輛停放服務費,限定在24小時內有效。


免責聲明:本文由用戶上傳,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最新文章

精彩推薦

圖文推薦

點擊排行

2016-2022 All Rights Reserved.平安財經網.復制必究 聯系QQ   備案號:

本站除標明“本站原創(chuàng)”外所有信息均轉載自互聯網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郵箱:toplearningteam#gmail.com (請將#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