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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許可的外國車輛不得在新加坡提供商業(yè)服務

2021-06-07 09:30:34 編輯: 來源:
導讀 陸路運輸治理局(LTA)說,沒有有效的公共服務車輛牌照(PSVL),外國注冊的車輛不得在新加坡提供出租或獎勵的跨境客運服務。 LTA在周六澄清了

陸路運輸治理局(LTA)說,沒有有效的公共服務車輛牌照(PSVL),外國注冊的車輛不得在新加坡提供出租或獎勵的跨境客運服務。

LTA在周六澄清了該法規(guī),以回應《海峽時報》有關Sameride的詢問,該協(xié)定將在今天啟動新加坡-柔佛巴魯?shù)钠窜嚪铡?/p>

根據(jù)Sameride網(wǎng)站上的新聞稿,在過去的兩周中,已有300多名通勤者在該應用中預先注冊了該服務。

Sameride估量,與的士服務相比,用戶將能夠顯著減少柔佛和新加坡之間的通勤成本。

該應用程序還旨在通過減少跨境路線上的交通來加快旅行時間。

LTA表示,它對非法提供租賃和酬勞服務的外國注冊車輛持“認真的態(tài)度”。

它補充說,它將對此類非法活動采取強有力的執(zhí)法行動。

它已建議公眾不要使用無證車輛進行個人跨境租賃服務。

LTA解釋說,此類車輛可能未獲得充分的第三方責任保險,乘坐此類車輛的乘客如果在旅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則可能無法申領保險。

被捕者提供租用和獎勵服務,包括沒有有效PSVL的跨境拼車服務,可能會被判入獄六個月,最高罰款3,000新元(9,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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